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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庭审现场搬到八旬老人家门口
作者:第四法庭  发布时间:2017-12-11 10:49:44 打印 字号: | |
  12月7日,忠县人民法院“女子法庭”干警冒着寒风细雨来到新生街道普安村,巡回审理一起八旬老人的赡养案件。

  该案原告秦某已是85岁高龄,独自生活在村里一处简陋的平房中。秦某生育有二子二女,但几个子女因为一些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对秦某的赡养问题也是推三阻四,都不愿照料。秦某老来竟落得无家可归,在村委的帮助下,住进了村里一家养猪场旁边的平房里。

  因秦某年岁已告,行动不便,而且现正处寒冬,为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老人的生活起居,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秦某居住屋前的院坝,并邀请了当地村民参加旁听。

  考虑到该案系家庭纠纷,且秦某的生活问题迫在眉睫。庭审结束后,法官对老人的子女们进行了道德教育和法律训诫,并组织双方调解。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子女们发泄怨气后纷纷表达了悔意,愿意及时解决老人的住宿问题和生活问题,并当场通过当地风俗“抓阄”确定了照顾老人的顺序。
来源:忠县法院
责任编辑:忠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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