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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名村民家门口喜领执行款
作者:刘霞  发布时间:2018-07-05 11:16: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该县拔山镇朝阳村,为当地51名村民送去21万余元土地承包款。

  事情得追溯到2011年,某食品公司在朝阳村承包土地开办养鸡场,与村民们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并支付了部分租金。后养鸡场经营不善关闭了,该食品公司不再继续向村民支付租金。51名村民一起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并要求该公司支付51名村民共计21万余元的租金和违约金。

  但该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且一直未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多方查找该公司财产线索,但没有收获,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肯露面。执行法官只好另辟蹊径,详细分析该公司近年来的业务往来,发现该公司在忠县农委租了一处厂房。该厂房正面临拆迁,因该公司在厂房上有添附,会得到相应赔偿。随后,在忠县农委的大力配合下,执行法官顺利在该公司赔偿款中扣划了21万余元。

  执行款到账后,执行法官考虑到朝阳村距法院较远,51名村民往返太耗时耗力,于是将案款兑现现场搬到朝阳村,让村民们在家门口领钱。
来源:重庆法制在线
责任编辑:忠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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