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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群众实现合法诉求
——记忠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作者:邓青春  发布时间:2018-07-10 10:35:59 打印 字号: | |
  “你好,请坐,有什么事慢慢讲。”

  “你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我们可以为你减免诉讼费。”

  7月4日上午,记者在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见到这一温馨场景。

  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整合立案登记、诉讼费交纳、文书送达、材料收转等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立案服务,能一次办结的事不让当事人跑两次。全庭干警分工协作,专职专干,划分为民事立案组,刑事、行政、执行立案组,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立案的时间成本。

 为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涉及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案件,尤其是追索劳动报酬、赡养等民生案件,经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审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当天即可办结诉讼费的减、免、缓手续。

  除了“到庭立案”,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还推行“网上立案”模式。当事人可通过重庆市公众服务网预约立案,借助网络技术,实现立案的及时性,避免当事人往返跑,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

  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由专人负责查看网络预约立案,并在7个工作日之内审查回复。“网上立案”将原来的“一次告知,两次受理”简化为“网上审查,一次立案”。这一举措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效果显著。

 为方便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众立案,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还开展“上门立案”等诉讼服务。石宝镇的邓婆婆年逾80岁,因身体不便,无法到庭立案。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何敏听闻消息,当即驱车前往石宝镇,为邓婆婆上门立案。

  同时,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还与县司法局、忠县律师协会联合确立了律师于每周三在诉讼服务大厅参与涉诉信访化解的模式,用引入第三方专业人士的方式化解涉诉信访老案,为信访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建议。为加强家事纠纷等案件的诉前调解,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返聘县人民法院的退休人员,通过他们做工作,促进当事双方和好或直接达成调解协议。

 “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和关口,立案庭将把司法为民的窗口擦得更亮,把公正司法的关口把得更牢,忠实履行工作职责,团结协作讲奉献,便民服务解民忧。”何敏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将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增强干警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帮助群众实现他们的合法诉求。
来源:忠州日报
责任编辑:忠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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