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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庭两所丨他们放弃休假,只为解决群众碰上的“难事”......
  发布时间:2022-06-07 17:44:27 打印 字号: | |

苏某受某建筑公司雇佣,在工地上从事建筑材料转运工作。6月1日,苏某在驾驶其无牌三轮车过程中,由于下雨路滑等因素,不慎冲出路面并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苏某去世后,其亲属陆续赶回忠县,与建筑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过程中,双方因赔偿数额等存在较大争议,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苏某亲属到新立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诉求。

“刘法官,我们遇到了一起棘手的纠纷,当事人争执不下,想通过‘一庭两所’机制,邀请你们与新立派出所、新立司法所共同调解一下。”6月3日,新立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拨通了刘秋菊的电话。尽管是端午假期,但群众有诉求,人民法院必有回应。刘秋菊当即决定放弃休假,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共同参与纠纷化解。

次日,刘秋菊和新立派出所、新立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将当事人召集到新立法庭“一庭两所”机制调解室里。调解现场,刘秋菊详细了解事件经过、双方用工关系等情况,耐心听取当事人意见,仔细分析双方责任大小、赔偿标准等内容,为双方提供法律参考意见,积极引导双方协商化解纠纷。同时,新立派出所、新立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劝说,为双方沟通搭建桥梁,积极引导苏某亲属理性表达诉求。

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明确了赔偿金额、支付时间等内容。为巩固纠纷化解成果,在刘秋菊的指引下,双方共同申请司法确认。建筑公司当场兑现了第一笔赔偿款10万元。

“感谢你们牺牲休息时间,及时解决了群众的诉求,也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了积极力量,‘一庭两所’机制很实用,效果非常好。”纠纷化解后,新立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评价道。

 
责任编辑:忠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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