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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丨是什么事,让执行干警放心不下?
  发布时间:2022-06-13 17:52:21 打印 字号: | |

“终于拿回了父亲的治疗钱,现在后续医疗有保障了。你们辛苦了,非常感谢!”近日,在忠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达成执行和解后,申请执行人徐某的亲属对执行干警秦军连声表达感谢。

2021年2月,徐某受被执行人朱某雇请,在其承包的工地做工。徐某在拆除木板时,因相连房屋垮塌,不慎坠落受伤,导致伤残。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朱某赔偿徐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然而,判决生效后,朱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徐某遂向忠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秦军第一时间通知朱某到院接受财产调查询问,并对朱某采取财产查控措施,但并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一边是等待继续治疗的当事人,一边是案件可能面临‘执行不能’的现实情况。”为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秦军决定再次对朱某作思想工作,详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依法兑现赔偿款。

通过秦军耐心地释法说理,朱某表示愿意通过向亲属借款的方式履行赔偿义务,但希望徐某适当降低赔偿数额。

秦军遂及时将这一情况告知徐某及其亲属,并为双方沟通协商创造积极条件。最终,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扣除朱某已垫付的15万元,朱某再向徐某先行一次性支付钱款39.5万元。同时,朱某依据其投保的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积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将理赔款支付给徐某。

次日,朱某和徐某亲属共同来到法院,朱某当场兑现了6.5万元现金,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剩余33万元钱款支付给徐某。

“不知道徐某申请理赔的进度如何了,我这心里还是放心不下。”执行案件虽然已经结案,秦军的心却一直还牵挂着。6月13日一上班,秦军便电话询问徐某进展情况。当得知徐某正按照保险公司流程提交材料时,他才安了安心。

 
责任编辑:忠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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