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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丨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如何做?忠县法院这场会,与物业公司同桌共议
  发布时间:2022-07-05 18:09:42 打印 字号: | |

为多元化解物业纠纷,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近日,忠县法院邀请辖区11家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共商物业纠纷专项化解行动工作举措,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选聘、解聘物业公司,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业主有权申请撤销决定。”“作为物业公司,应按照物业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方志锴向参会物业公司发放了十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并结合《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详细阐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裁判规则,讲解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公司、业主的权利义务,引导物业公司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努力避免因物业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纠纷产生。

方志锴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物业服务法律知识专题宣讲活动筹备情况,征求物业公司的意见建议,并邀请共同参与相关活动,及时解决业主合理诉求。忠县法院将联合辖区社区、街道等部门单位,通过“车载便民法庭”“一街镇一法官”等开展巡回审判、专题讲座等活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据了解,该院还将通过发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示范判决、制发规范物业服务领域司法建议、健全物业服务纠纷联合调处机制等方式,推动更多物业服务纠纷诉前多元化解,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物业服务纠纷是我们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老大难’问题了,这些活动很好、很及时,有助于物业公司和业主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共同建设和谐美丽小区。”会议现场,一位物业公司负责人说道。

 
责任编辑:忠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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