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推荐评选“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通知》要求,忠县人民法院拟申报参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9日。
公示要求:
1.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2.如认为公示对象有不符合评选条件或有影响参评的其他行为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实名以书面或来电等方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反映。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
3.对反映出可能影响参评的问题,院党组将认真调查核实。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督察室 杨文祥 54219605
政治部 杨 溢 54219603
忠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8日